2016年1月15日,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《關于修改〈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〉的決定》第四次修正,2016年1月16日正式實施。
為了適應新形勢下的人口計生工作要求,更好的學習和落實新條例,4月5日,總公司工會組織職工共同學習2016年《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》。
會上,與會人員認真學習了新修訂的《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》七章六十二條,結合全面放開二孩這一核心內容,重點對再生育條件、婚產(chǎn)假、生育登記服務、社會撫養(yǎng)費征收、獎勵優(yōu)惠政策、法律責任等職工關心的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學習。
通過學習新條例,進一步加深了供水職工對新的計生政策的了解,為今后總公司計劃生育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堅實基礎。